參選主體資格
符合下列任一身分者,可提出參選申請:建設公司、合作開發公司、建築師事務所、都市更新實施者,或經政府核准立案之相關營業單位。其中建設公司、合作開發公司須為「桃園市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」有效會員。

報名參選
符合下列任一身分者,可提出參選申請:建設公司、合作開發公司、建築師事務所、都市更新實施者,或經政府核准立案之相關營業單位。其中建設公司、合作開發公司須為「桃園市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」有效會員。
參選作品須位於桃園市行政區域內,包含桃園區、中壢區、平鎮區、八德區、楊梅區、蘆竹區、大溪區、龜山區、大園區、觀音區、新屋區、龍潭區、復興區。
參選作品原則上應已完工並取得使用執照;若仍在銷售階段,亦須至少取得使用執照,並具備實際可參觀空間。參選時須提供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影本,且須為參選前取得使用執照之案件。
參選作品須無重大公安、建管違規、廣告不實、消費訴訟或其他違反建築法、都市計畫法等相關法令之未結清案件。如有重大消費糾紛、違法確定案件或不實廣告等情形,主辦單位得認定不符參選資格。
即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。
一律採線上報名系統辦理。
請確認照片與影像資料未經加工,並確保參選資料具原創性、真實性,且無侵害第三人著作權。參選單位同意提供資料供主辦單位宣傳推廣使用;如有抄襲、偽造等情事,主辦單位得撤銷獎項。
下載電子手冊、參選確認書與自評表。
線上填寫報名資料並上傳參選相關文件。
上傳的參選相關資料將由主辦單位進行文件審查。
初審結果公告後 14 日內完成繳費,並回傳繳費證明。
為鼓勵優質建築踴躍參與,降低參選門檻,並確保評選資源合理運用,本獎項採以下規則方式辦理:
通過初審並進入複審之建案,依建案規模分級收費如下:
桃園市不動產建築開發商業同業公會會員
享 8 折優惠。
通過初審之建案,繳交複審審查作業費時,得適用方案。
新台幣 50,000 元整。
未通過初審之建案,無須繳交任何費用。
初審通過者於繳費期限內申請退選:免繳費用,不涉及退費問題。
退還審查作業費 50%。
不予退費。
經主辦單位認定後,得退還審查作業費 80%。
全額退還已繳交之審查作業費。
請下載參選確認書範本填寫,完成核章後掃描為 PDF 上傳(1 份)。
請參閱電子手冊參選作品資料內容架構說明。A4、12 級以上字體,第 1 及第 2 部分合計不得超過 20 頁,檔案大小 10MB。
請提供至多 20 張、解析度 300 dpi 以上、每張 5 MB 內之 3D 透視圖或實景照片。
請下載自評表範本填寫,依四大構面特色撰寫,字數限制 800 字以內,勿誇大陳述。
請提供建造執照或使用執照影本,二擇一上傳。